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江苏省张家港保税区管理委员会拟对以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从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
安环局联系电话:0512-58323803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相关规定,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
项目 |
建设 |
建设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杜邦(张家港)有限公司年产1300吨特种润滑脂新建项目 |
江苏扬子江国际化学工业园区的杜邦(张家港)有限公司的现有厂区内 |
杜邦(张家港)有限公司 |
江苏环保产业技术研究院股份公司 |
本项目总投资5000万元在现有厂区新建1座生产厂房(建筑面积约850平方米)及公用工程区(建筑面积约130平方米),外购生产原料基础润滑脂、基础油、聚合物、添加剂等,新增碱液配料罐、行星混合器、推缸、模温机等生产线设备60台(套),主要工艺流程为原料-预热-加热-急冷-冷却-检验-出料,项目建成后厂内新增1300吨/年特种润滑脂(润滑脂1150吨、润滑膏150吨)产能。 |
废气:本项目称量、投料过程产生的粉尘(颗粒物)经集气罩收集至脉冲滤筒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P1排放;生产过程中真空泵不凝气(VOCs)经密闭管道收集,原料预热废气(VOCs)、清洗槽清洗废气(VOCs)、模温机废气(VOCs)分别经集气罩收集,实验室废气(VOCs)经通风橱收集,上述经收集的废气(VOCs)混合至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P2排放。 废水:本项目不新增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经厂内污水处理设施预处理达接管标准后接管至张家港保税区胜科水务有限公司处理。 3、噪声:本项选用低噪声设备,设备合理布置。 4、固废:主要为冷凝废液、不合格品、废活性炭、化验废液、废包装材料、废机油等,均委托资质单位处置。 |
已按规范开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