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工伤保险条例》《工伤预防费使用管理暂行办法》(人社部规〔2017〕13号)及《江苏省工伤保险基金省级统收统支实施方案》(苏政办发〔2023〕46号)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规范工伤预防培训项目管理,确保全市工伤预防培训工作取得显著成效,经研究,决定成立张家港市工伤预防培训项目评估工作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成立专业化评估团队,对全市工伤预防培训项目实施全过程监督评估,重点审查培训计划的执行、资金使用的合规性、培训质量以及企业工伤事故防控成效,以促进工伤预防培训项目的科学化、规范化运作,有效降低工伤事故和职业病发生率,切实保障职工生命安全与职业健康。
二、组织架构
组 长:薛 蕾 市人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副组长:顾增惠 市卫健委党组成员、副主任兼疾控局局长
范颖飞 市总工会副主席
张 伟 市应急管理局党委委员、大队长
吉春雷 市人社局党组成员、社会保险基金管理结算中心主任
组 员:邹昊阳 市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高级工程师
钱亚东 市应急管理局高级工程师
陈 丽 市卫生健康委政策法规与综合监督科副科长
李 娜 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职业卫生科科长
陈 诞 市总工会劳动和经济部负责人
陈 源 市总工会劳动和经济部干事
孙 华 市人社局财务与基金监督科科长
钱丽艳 市人社局工伤保险科科长
冷 喆 市人社局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中心主任
许园园 市人社局职业培训指导中心主任
王碧尧 市人社局职业技能鉴定中心主任
姚 东 苏州市工伤预防专家、张家港工伤预防专家
杨叶中 苏州市工伤预防专家、张家港工伤预防专家
郭春艳 苏州市工伤预防专家
马 建 苏州市工伤预防专家
赵 华 苏州市工伤预防专家
周惠贤 苏州市工伤预防专家
袁 斌 张家港工伤预防专家
薛 军 张家港工伤预防专家
曹 磊 张家港工伤预防专家
钱海东 张家港工伤预防专家
评估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人社局,办公室主任由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中心主任担任,主要负责与评估相关事项的召集、组织和材料汇总等工作。
三、职责分工
1.市人社局:统筹评估工作,制定评估方案,协调各成员单位开展工作,审核培训项目资金使用情况,监督第三方机构服务质量。
2.市应急局:负责安全生产相关培训内容的专业性评估,核查企业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提供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情况及行业安全监管建议。
3.市卫健委:负责职业健康相关培训内容的专业性评估,核查职业病防治措施落实情况,提供职业健康监测数据及技术指导。
4.市总工会:代表维护职工权益,监督培训项目的公平性和有效性,收集职工反馈意见,参与评估结果审议。
5.市工伤预防专家库专家:运用专业知识,对培训课程设计、师资能力、实操环节、学员满意度等进行技术评估,出具独立评估意见。
四、评估内容与方式
(一)评估内容
1.项目合规性:主要审查培训计划是否符合相关实施方案及年度工伤预防培训项目要求;第三方机构资质是否实际满足相关规定和项目需求。
2.实施过程:检查培训时间、地点、人员是否与申报方案相符,面授课时、实操环节是否达标;师资资质是否符合要求等。
3.质量效果:评估学员出勤率、考试合格率、满意度调查结果;查验企业工伤事故率是否下降,职业病防控措施是否完善等。
4.资金使用:核查费用支出是否合规,报销凭证是否齐全,是否存在超范围使用等情况。
(二)评估方式
1.材料审核:查阅培训方案、合同协议、学员名单、资金台账等资料。
2.实地检查:随机抽取培训现场,核查教学质量、设备设施、安全管理等情况。
3.问卷调查:向参训企业和职工发放问卷,收集培训效果反馈。
4.数据分析:对比培训前后企业工伤事故率、职业病报告数据等指标。
5.专家评审:第三方专家独立评审,出具专业意见。
五、工作要求
1.强化协同配合:各成员单位需明确专人负责,按时参加评估会议,共享数据信息,形成工作合力。
2.严格评估标准:评估过程应当客观公正,对照工伤预防培训项目验收标准,确保评估结果真实可靠。
3.严守工作纪律:评估组成员需签署保密协议,不得泄露企业商业秘密或未公开信息,严禁接受参训单位礼品、宴请等。
4.及时整改落实:对评估发现的问题,应当责成责任单位限期整改,并跟踪整改进展,确保问题整改闭环。
六、其他事项
1.评估工作小组在评估中可视情邀请行业协会、企业代表参与评估,以提升评估过程的客观性和准确性。
2.评估结果将作为尾款拨付、第三方机构信用评价及下一年度工伤预防项目申报的重要参考。
3.评估工作小组成员如发生职务变动的,由其继任者自然接替,人员调整情况需报评估工作小组办公室备案,不再另行发文。
张家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张家港市应急管理局
张家港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张家港市总工会
2025年5月26日